[摘要] 根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74号)有关规定和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)要求,现将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-2030年》(草案)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6日,公示时间30天。各有关团体、个人如对本规划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
根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74号)有关规定和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)要求,现将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-2030年》(草案)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6日,公示时间30天。各有关团体、个人如对本规划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厅。
联系电话:029-63915802
特此通告。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4月26日
2017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