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示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规2015-2030年》(草案)的通告
关于公示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规2015-2030年》(草案)的通告
2017-05-26 01:35  点击:196
[摘要] 根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74号)有关规定和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)要求,现将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-2030年》(草案)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6日,公示时间30天。各有关团体、个人如对本规划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
  根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74号)有关规定和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6号)要求,现将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-2030年》(草案)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6日,公示时间30天。各有关团体、个人如对本规划草案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厅。
  联系电话:029-63915802
  邮箱:cjc@shaanxijs.gov.cn
  特此通告。
  附件:《临潼骊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-2030年》(草案)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7年4月26日

首页

评论

分享